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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办公室市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财产高质量成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办发〔2022〕1号)、《常州市质量强市补资金办理法子》(常市监〔2024〕3号)、《关于印发2025年常州市质量强市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市监〔2025〕22号)等要求,经从管部分受理、核查、审核等流程,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21日。如对相关项目有,提出看法的单元和小我需签订小我实正在姓名、所正在单元、联系体例和根据。